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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处了解到,今年他将携2份议案与8份建议上全国两会,建议主要聚焦在国家集采药品价格执行进度、新药专利延期制度、基本药品目录中慢病常用药品、我国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非过评药品挂网采购资格与价格、中国新药参比制剂遴选等医药行业的多个方面。
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联盟扩围工作在2019年底完成,其涉及的25个品种的中选结果于2020年初在全国陆续开始执行,至今已满3年时间。陈保华观察到,上述品种执行医保支付标准的进度与方法差异较大。
陈保华举例称,个别地区按国家要求在两年内完成调整,国家/省级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例如在重庆,未中选产品按最高中选价格统一执行医保支付标准;在江苏、湖北等部分地区则对未过评产品按不高于中选价价格调整。
陈保华提到的第二种情况即部分地区按国家要求开展“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对未中选产品通过按比例下调产品挂网价格或提高个人支付比例等方式调整支付标准,但仍未在2-3年的过渡期内完成该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基本统一,还是以实际挂网价为基数按比例支付。
第三种情况是,多数省份虽然出台相关医保支付价与中选价协同的政策,但未实质性开展相应工作,非中选产品仍然按照其在该地区的较高挂网价格或该产品在采购平台实际采购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陈保华表示,上述第二、三种情况导致多数国采非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过评仿制药在挂网价格上明显高于国采中选价,严重影响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采中选药品的主动性和医保资金的结余。
他在调研中还注意到,在药品零售终端,由于目前仍然实行自主定价形式,其中,国采非中选产品与未过评产品在零售终端以明显高于国家集采中标价销售的情况较为普遍。例如“阿托伐他汀钙口服常释剂型、10mg”,某省的集采最高中选价“0.2元/片”,而在零售药品终端,原研产品的价格为“5.53元/片”,过评仿制药的价格为“1.0-2.83元/片”,未过评仿制药的价格为“1.0-5.2元/片”,明显高于国采中选价5-16倍。
对于此种情况,陈保华向记者表示,由于药品零售终端参与采购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积极性欠缺,叠加多数地区未完成医保支付标准与国采中选价的协同因素,患者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高价集采同品种药品将导致统筹账户资金与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支出明显超过集采中选药品在公立医疗机构的支出。
对此,陈保华建议,加快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标准与集采中选价格协同,同时对同通用名下未集采中标的其他原研药、过评仿制药、非过评仿制药的医保支付价与集采中标的药品实行同一价格与支付标准。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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