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去年5月28日晚,郭美美驾驶玛莎拉蒂在朝阳区金桐东路行驶时,与吴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相撞,吴先生担全责。郭美美说,玛莎拉蒂先行支付修理费415570元,但该车购买时为240万元,事故导致车辆贬值。因吴先生是中粮集团司机,郭美美将吴先生、中粮集团和保险公司起诉,索赔车辆维修费和车辆贬值损失及律师费等。
此前的庭审中,郭美美提出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鉴定,中粮集团和吴先生提出对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做出鉴定。
2012年10月25日,法院宣读鉴定报告,报告称郭美美的车辆贬值损失是21万余元。中粮集团和吴先生的代理人认为,车辆维修时大部分零部件进行了更新,因此并未贬值。保险公司则认为,鉴定机构以该车240万的购买价为基数进行鉴定,数额过高。
另一份鉴定报告称,郭美美维修的一些项目没有必要,有一些项目因郭美美未提供更新后的零部件情况无法进行评估。郭美美一方不认可该鉴定结果。
因此,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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