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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众泰汽车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长黄继宏、总经理连刚、董事会秘书杨海峰对未及时披露澄清公告负有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杨海峰对未准确答复公司重整进展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黄继宏、连刚、杨海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关键词: 浙江证监局 众泰汽车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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