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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虚假材料 永诚保险相关分支公司被罚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金融 > 正文  2023-07-10 05:56:0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诚保险”)上海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


(相关资料图)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除上海分公司外,其潍坊市诸城支公司也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文件的行为;山西分公司也曾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从业绩情况看,永诚保险2022年保险业务收入、归母净利润同比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2022年保险业务

收入净利双双下滑

公开资料显示,永诚保险是一家保险服务提供商,公司通过直销、网电销、经纪、代理等各类直接、间接的销售渠道开拓业务。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以电力能源保险为基础,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为重点,在中国电力能源财产保险行业中迅速发展,公司保险产品涵盖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多个种类。2015年12月28日起,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永诚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合并)72.54亿元,同比下降约5.4%;实现归母净利润(合并)0.93亿元,同比下降约15.5%。对此,永诚保险向记者表示,永诚保险坚持价值增长,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同时由于疫情、行业调整、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永诚保险相关经营数据受到一定影响。

从偿付能力情况看,公司2022年四季度实际资本为24.58亿元、核心资本为21.72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7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3.61%,风险综合评级为BBB。

永诚保险表示,自2022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新规则实施以来,公司通过优化业务结构,保持投资稳健,确保偿付能力充足;2022年四季度,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2023年,公司仍将继续坚持各项措施,着力控制保险风险,保持信用风险水平,维持市场风险水平,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在合理区间。

一季度综合、核心偿付能力

均环比下降

2023年一季度,永诚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68.76%,环比下降44.85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49.98%,环比下降38.73个百分点。

根据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披露的数据,2023年第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7.1%、180.9%和277.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6%、109.7%和240.9%。

永诚保险表示,基于公司历史年度经营状况和2023年的发展规划,结合历史年度经验数据,按照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进行编报,预计公司2023年二季度的偿付能力将继续保持充足。公司预测,2023年二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68.9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49.99%。

从今年一季度经营指标看,永诚保险一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7.43亿元,签单保费27.06亿元,车险签单保费5.04亿元,均高于去年同期。

永诚保险向记者称,公司一季度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经营结果符合预期,增长原因包括:推动改革持续深入,持续完善了六大事业部建设,推动事业部架构改革,推进金融科技赋能,推进机构转型改革;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电力能源核心业务实现增长,打造补充医疗业务专属服务模式,构建车险营销生态,车险经营质量保持稳定;加强营销规划组织,在全辖范围内组织开展各业务赛道专项营销活动,营造浓厚的销售氛围。

对于下半年财险行业运行情况,中信证券表示,财险行业需求刚性,盈利能力变化主要来自监管周期和供给侧行为变化。

从监管周期看,预计车险继续保持严监管不变,头部公司有望持续推动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非车险市场仍然存在一些粗放经营行为,预计在监管约束下会迎来效益改善。

相关分支公司

因编制虚假资料受处罚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2月底,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向其山西分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晋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及8号),因山西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问题,给予分公司罚款40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并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永诚保险表示,该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山西分公司针对上述情况立即进行了落实整改,梳理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永诚保险相关分支公司又因编制虚假资料受罚。6月14日,永诚保险上海分公司因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以及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受到行政处罚(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83号),处罚结果为责令改正,处罚款共计61万元,停止接受新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三个月。此外,5月26日,永诚保险潍坊市诸城支公司也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受到行政处罚(潍银保监罚决字〔2023〕46号),被处罚款15万元。

对此,永诚保险向记者解释称,公司高度重视合规建设,积极构建完善的风控管理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分支机构人员风控合规教育,针对监管行政处罚中指出的问题,永诚保险高度重视,已逐项落实整改。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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