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4月6日,西藏证监局连开2张罚单,剑指中信证券、国开证券及相关保代。
【资料图】
2张罚单所涉及的投行项目皆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中信证券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国开证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证监局对两家券商及华钰矿业的相关负责人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表示,两家券商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经查,中信证券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2017年至2018年6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并开展审慎核查,未能督导发行人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二、对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未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
证监局表示,中信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第四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徐欣、宋永新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第六十六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及徐欣、宋永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除中信证券外,国开证券也因华钰矿业项目被西藏证监局点名。
经查,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在2018年至2019年7月保荐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对主要客户背景调查不到位;二、访谈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未对函证程序保持必要的控制。工作底稿中仅保留回函结果,未见对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函证过程进行控制的相关记录文件,未留存回函快递运单;四、对应收账款增长原因核查不充分。未对客户授信额度变化进行详细分析,也未向华钰矿业核实相关原因。
证监局表示,国开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胡敏、田建桥作为华钰矿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国开证券及胡敏、田建桥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他们将于2023年4月20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西藏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根据官网显示,华钰矿业成立于2002年10月,2016年3月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保荐券商为中信证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
2022年1月,西藏证监局便对华钰矿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华钰矿业股东道衡投资被处以2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5万至140万元罚款不等。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除了两家券商被追责外,华钰矿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先行被出具警示函。
2022年12月底,西藏证监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4名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立信会计所对华钰矿业2017年、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存在多方问题。
回顾来看,华钰矿业遭遇监管处罚是在2022年年初。如今,对中介机构的追责也陆续到来。不难看出,从严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态势正得到不断加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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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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