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7日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十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国资”)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18十堰城投MTN002”募集资金中2.705亿元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其中2.15亿元用于支付土地保证金,十堰国资未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二是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18十堰城投MTN00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自律处分会议考量了十堰国资针对上述违规事项的积极整改情况。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十堰国资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兼分管领导曹华予以诫勉谈话。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