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历来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特别是在新能源车领域,电池自燃、车机系统故障、续航里程缩水、刹车失灵等屡屡成为投诉关键词。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一辆新能源车发生街头自燃,再度引发网友热议。
大到电池自燃,小到空调异物,新能源车“猫腻”多
(资料图)
随着低碳环保的绿色出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新能源车行业发展迅猛,各家传统造车厂商和所谓“造车新势力”纷纷涌入这一赛道,汽车市场上各式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与此同时,新能源车的各种质量问题也频频曝出,车主投诉的声音从未断绝,更有车主抱怨,买车犹如“开盲盒”。
据湖北电视台旗下经视直播报道,3月15日当天上午,武汉市一辆某品牌新能源车在行驶途中,底盘突然冒出糊味,司机当即停车靠边,用灭火器后,烟雾暂时被压下。五分钟后,车辆突然冒出明火,之后燃起大火,不时发出爆燃。
(3月15日,湖北当地媒体报道一辆新能源车当街发生自燃。图片来源:微博@经视直播)
事件中的车主称,该车为二手购入,自己驾驶了8个月。“它自己熄火了,当时有臭臭的味道”,车主初步推测为电池内部起火,“灭也灭不掉”,并称“再买也肯定不会买(这款车)了。”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联系该品牌厂商核实情况,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知情,将对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尚未获得厂商回应。
这一信息并非个例,过去多年中,新能源车自燃的事故报告屡见报端。相比于自燃这类严重事故,其他故障报告也屡见不鲜。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披露信息称,汽车消费“猫腻”多,新能源汽车领域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有续航里程缩水、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失灵等,提醒消费者购车时“多角度考量,选择更理性”,“核验好凭证,维权有保障”等。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一个案例显示,2022年11月9日,某新能源汽车品牌车主代表到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消保委”)进行投诉,有多名消费者购买该品牌旗下的一款新能源车出现空调出风口飘出白色颗粒状物质的现象,消费者认为存在质量问题。
接到投诉后,鉴于该起维权事件涉及消费者众多,浙江省、温州市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厂家代表、汽修专家共同参与的消费纠纷磋商会。要求厂家正视消费投诉,并对后续解决方案予以公开。最终,经磋商,厂家代表对消保委提出的解决方案全部予以采纳,并同意将方案作为全国该车型车主的维权依据。
各类投诉背后,产业链中诸多企业存在问题
拆分来看,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所谓“大坑”较为集中于电池、发动机一类的核心部件,也是最为影响消费者人身安全和驾乘体验的。
在汽车投诉平台车质网的投诉页面中,以“新能源”为关键词搜索,可以检索到6000多条相关投诉,其中仅今年3月截至3月15日当天的投诉就有接近60条。其中与新能源车动力系统有关的投诉占多数,包括续航里程不准、充电故障、动力电池故障等。
在这类消费者投诉中,动力电池的质量问题理应得到重视。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近 8740 家动力电池相关企业。从事动力电池相关的业务企业中,16.2%的相关企业曾出现法律诉讼,10.5%的相关企业曾出现经营异常,2.16%的相关企业曾遭到行政处罚。
这类投诉早已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江西省委员会副主委、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董事长李良彬就曾提出建议,为应对新能源汽车续航缩水、火灾频发的行业痼疾,应提升电池环境适应能力,加强研发高安全耐低温固态电池研发。
另一方面,电池充电方面的投诉也不少,有不少车主反馈部分新能源车产品存在充电慢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有新能源车在充电时出现起火燃烧事故。
这其中自然有新能源车电池的原因,然而,经营充电站、充电桩的相关企业中,也有不少存在经营上的问题。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近31.4 万家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企业,其中5.76%的相关企业就曾出现法律诉讼,2.10%的相关企业曾出现经营异常,1.61%的相关企业曾遭到行政处罚。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企业共产生9700 余条被执行人信息。
除了新能源车本身的质量问题,行业目前面临的投诉问题同样也不少。
车企及经销商售后方面,不少投诉者反馈经历过销售或服务承诺不兑现、虚假宣传、服务流程不规范、维权艰难等情况。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近8860余家汽车售后相关企业,这些企业中,16.82%的相关企业曾出现法律诉讼,10.92%的相关企业曾出现经营异常,4.08%的相关企业曾遭到行政处罚。
消协建议加强汽车行业规范管理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分析来看,在2022年的具体商品投诉中,汽车及零部件的投诉量高达43836件,高居投诉榜第三。在商品大类的投诉量统计中,交通工具类投诉量升至66188件,在全部品类投诉中占比达5.75%,较上一年度上升0.1个百分点。
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行业乱象表示,经营者不能将缺乏法律约束的行业自律性规范PDI规则作为限制消费者权利和免除自身义务的挡箭牌,不能以仅告知重大问题等所谓“行业惯例”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建议司法机关在审理有关汽车消费纠纷时,避免将行业协会自行制定的显失公平的行规作为裁判的依据。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关注消费者反映的普遍性问题, 重点加强汽车质量、不公平格式条款、二手车交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强汽车行业的规范治理。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