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水”助推经济发展,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驾护航!
近日,来自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的消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积极推进金融服务水利模式创新,保证地方水安全,重庆政银企三方联手制定重庆市深入推进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了《重庆市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资料图片)
优化银行信贷金融服务
助推水利基础项目提速增效
据介绍,根据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回收周期长等特点,重庆政银企三方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在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计划、还款来源、资本金比例、担保方式等方面实行更优惠的政策。
《措施》提出,要支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支持创新贷款信用结构,鼓励积极采取信用方式支持水利融资需求,根据项目实际,采取多种担保方式;支持优化水利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水利专项贷款;支持优化项目资本金管理,积极优化资本金比例要求;支持合理审批贷款额度,保障水利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积极拓宽贷款还款来源。
同时,《措施》强调要积极推动提升服务质效。鼓励各银行分支机构联动水利部门,提高水利项目在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阶段的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水利金融服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质效,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业务特点方面采取个性化、差异化、便捷化的服务措施,快速高效推动金融服务水利的质量与效率。
引导多层次金融服务
全面发挥“金融+水利”力量
金融主体各不相同,如何让它们在水利方面发挥各自的优势?将从四个方面来积极引导金融力量,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这四个方面包括,激发各类金融主体活力、探索设立水利投资基金、创新推动盘活存量资产金融服务和探索推广多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
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中明确指出,支持各类金融主体通过并购贷款、开展资产证券化(ABS)、发行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存量水利资产,支持区县投融资平台通过无偿划转、协议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提升主体资信;支持水利资产重组,统筹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收入以提升水利资产收益率,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可持续发展。”
同时,在探索推广多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方面,《措施》中也给出了明确方向,比如推广水利项目主体采取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和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 委托运营(O&M)等社会资本创新参与水利项目建设金融服务新模式,都在可尝试范围之内。
构建立体化保障体系
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措施》,还将构建立体化保障系统,让金融更好地服务于水利事业,共同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例如,要建立长效银政合作机制。市金融主管部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项目业主单位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和对接,推动市、区两级,“政银企”三方信息互联互通, 推动建立水利项目信息库,确保项目和资金的充分对接。支持金融机构提早介入、参与项目论证研究,同步推进工程建设投资设计和项目融资方案策划,实现金融服务融入水利工程前期规划与项目全流程管理。
再如,进一步提升项目统计督导考核。市水利局、区县政府加强对水利项目的动态统筹督导,推动水利项目资本金到位、落实审批手续等相关进程,市金融监管局加强金融机构信贷规模、服务质效的跟踪督导。各方共同做好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评价。
《措施》还强调,要建立常态人才培养机制。比如探索建立金融服务水利基础设施定期培训机制,建立“水利+金融”专业服务队伍,探索建立干部挂职交流机制,鼓励水利部门和金融机构定期开展干部挂职交流等机制,通过人才交流推进水利项目融资、融智提档升级,加快培养水利投融资复合型人才队伍。
未来,重庆政银企三方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重庆市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措施》的引导作用,确保水利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为重庆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大的金融力量。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关键词: 金融服务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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