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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外高桥公告称,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
根据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340,604,737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外高桥资管和投控集团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在本次发行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48.64%。其中,投控集团在本次发行后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维持为5.00%。外高桥资管和投控集团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外高桥资管和投控集团与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关键词: 特定对象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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