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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发布关于行使“20万科0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公告显示,万科于2020年3月16日完成“20万科01”发行,2023年3月16日为“20万科01”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万科可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万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决定行使“20万科0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万科01”全部赎回。
据悉,“20万科01”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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