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工业控制阀与核电控制阀的研究、设计、生产与销售,具体包括调节阀、开关阀等80余个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石化及化工、生物医药、核电、空分、机械等领域。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于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
根据招股书第58页披露,2021年5月三方控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的议案》,引进外部投资者的股份合计855万股,此后于同年11月同意鸿亿投资、自然人王福顺、叶伟民、俞木生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均为5元/股。其中鸿亿投资成立于2021年10月,出资额为1425万元,这与该公司需交纳的认购款完全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鸿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振洪任职的浙江五勤律师事务所曾为三方控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且周振洪的配偶方茜还在三方控阀担任内部审计职务。不仅如此,公开信息显示,鸿亿投资的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986工位”,而由发行人 39名员工作为合伙人的众略投资、由公司41名员工作为合伙人的锦顺投资的住所分别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985工位”和“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987工位”,也即鸿亿投资与三方控阀的两家员工持股平台均是在同一时间、在同一住所进行注册的。在此背景下,三方控阀将周振洪控制的鸿亿投资视为外部投资者,其合理性值得拷问;对于鸿亿投资是否被三方控阀实际控制,公司并未接受记者采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鸿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振洪在2015年4月进行工商注册变更之前,是三方控阀的投资人之一,也即周振洪的身份远远不止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的“周振洪与发行人系合作关系”这样简单,实际上周振洪还是三方控阀最早一批自然人股东之一,但是对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未进行披露,隐瞒此项关键信息。
与此同时, “上海盛茂艾美特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是三方控阀生产所需定位器的主要供应商,该供应商主要西门子定位器,三方控阀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232页披露,是在2014年与该供应商建立的合作关系。但与此同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59页中,在回复“说明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点、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合作历史、采购内容等”却又披露,是在2011年与该供应商开始合作。在同一份信息披露文件中,针对与同一供应商合作年份的披露明显前后不一致。
类似的情形也存在于供应商“济南凯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中,《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232页披露,公司是在2018年与该供应商建立的合作关系;但是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60页中又描述到“2010年开始合作”,两处信息披露前后相差达8年之久。
不仅如此,加工中心是三方控阀的主要生产设备,根据公司在2022年6月发布的第一版招股书披露,截止到2021年末公司共拥有加工中心6台,原值为1034.65万元、净值为494.03万元;而在2022年12月发布的最新版招股书中披露,截止到2022年上半年末,拥有加工中心数量增加至8台,原值也随之增加至1208.1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了173.45万元,同时净值为666.11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了172.08万元。这进而意味着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中针对所拥有的8台加工中心计提折旧金额仅为1.37万元,仅相当于2021年末原值的千分之一,这并不符合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
此外,三方控阀本次申请上市的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周志星、阮宇超。证监会网站曾在2021年1月公布的《关于对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赛克思于2017年12月20日向证监会提交首发申请,2018年8月22日撤回申请,经查该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如实反映和披露成本费用等信息的违法违规事项。
赛克思当时的保荐机构便是财通证券,在此前的2020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两则对保荐代表人的处罚,证监会表示周斌烽和刘建毅在担任赛克思液压科技IPO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经销模式、银行借款、客户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对其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当时赛克思IPO保荐人其他项目经办人中,就包括本次三方控阀的保荐代表人阮宇超。
(文章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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