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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宇科技IPO别样故事:重要利益方“组团”入股 实控人之父被限制高消费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金融 > 正文  2022-12-22 10:29:42 来源:华夏时报

儿子的企业正在冲刺上市,父亲却被限制了高消费。

日前,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宇科技”)创业板IPO有了新进展,公司已对深交所第一轮问询给出了答复,并更新了招股说明书。

据了解,飞宇科技是国内主要的喹诺酮类抗菌药中间体生产商之一,近年来依靠国内贸易商向国外出口销售,其中同为医药制造企业的富祥药业(300497.SZ)旗下子公司富祥(台州)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下称“台州富祥”)一直是公司国内贸易商主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0年,对台州富祥的销售收入就占到了飞宇科技总收入的45%。《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大客户台州富祥实控人、富祥药业董事长包建华在申报上市前期还携手其商业伙伴同时入股飞宇科技,三人共持有公司15%股份。

重要利益方“组团”入股,而作为创始人之一、现实际控制人之父的吴仁年却在今年5月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列入被执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费。

《华夏时报》记者就上述情形致函致电飞宇科技,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应。

创始人之一已列入被执行人

招股书显示,飞宇科技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飞宇医药的主营产品包括2,4-二氯-5-氟苯甲酰氯、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环丙乙酯胺化物等,运用于医药、农药等领域。

2006年,25岁的吴玉飞和其父吴仁年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飞宇有限(后为飞宇科技),其中吴玉飞出资90万元、吴仁年出资10万元。2019 年初至2020年11月,吴玉飞担任飞宇有限执行董事,而其父吴仁年担任飞宇有限监事,但之后吴仁年不仅消失在了股东名单中,更是消失在了管理层名单中。

搜寻吴仁年履历记者注意到,吴仁年或早在1990年就涉足化工原料加工及原料药制造。1990年吴仁年设立常州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现名为“常州市同诚百货商贸有限公司”),历史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此前经营范围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氯乙酸甲酯)(凭许可证经营);2,4-二氯-5-氟苯乙酮的制造、加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涉及危险品的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之后公司不仅改名为同诚商贸,经营范围也改为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

值得关注的是,2,4-二氯-5-氟苯乙酮正是飞宇有限设立之初,主要生产、销售产品,也是传统工艺路线制备喹诺酮类抗菌药的起始原料。目前主要生产2,4-二氯-5-氟苯乙酮的吉泰新材也是公司国内竞争对手之一。

父子俩同样是做化工原料加工及原料药制造,而儿子企业正在冲刺上市,父亲却深陷担保纠纷,被限制了高消费。公开材料显示,2019年常州市盛扬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被判向工商银行常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498.63万元及利息,而通达化工作为担保人承担最高额600万元范围内的连带担保责任。通达化工法人代表吴仁年因该案列为被执行人,2022年执行标的达749.18万元,2022年10月法院向吴仁年发布限制消费令。

第一大客户携利益方“组团”入股

创始人之一、现实际控制人之父彻底退出飞宇科技,而第一大客户却在企业申报上市前“组团”入股。

据了解,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与贸易商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而因下游市场的客户较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80%以上,客户集中度较高。

此外虽然公司的直接客户均为国内企业,但终端市场很大一部分在国外,公司通过国内贸易商向国外市场出口销售,报告期,终端为国外市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81亿元、2.10亿元、2.19亿元和0.43亿元,金额呈上升趋势,而这主要依赖台州富祥和中化医药为主要贸易商,其终端客户为印度Aarti、印度Sreepathi等国外喹诺酮类原料药厂商。

其中,台州富祥更是多年占据飞宇科技前五大客户之首。报告期内,台州富祥在2019年为飞宇科技第二大客户,其余均为飞宇科技第一大客户,公司对其相关销售收入分别为0.67亿元、1.78亿元、1.66亿元、0.29亿元,占飞宇科技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14%、45.44%、36.41%、25.54%。可以看出2020年,飞宇科技对台州富祥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据了解,台州富祥为富祥药业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命科学仪器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药原料及中间体、生物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研发、销售,新药技术开发,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实际控制人为富祥药业董事长包建华。在2020年对台州富祥销售收入大增后,包建华选择向飞宇科技增资,同时还带上了自己熟人。

2021年1月,张英杰、林贺飞、包建华与飞宇科技及其股东吴玉飞、张蓓、宇众投资签订《关于常州飞宇化工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约定张英杰、林贺飞、包建华向飞宇有限增资45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35.73万元,其中张英杰认缴134.29万元、林贺飞认缴111.91万元、包建华认缴89.53万元。据了解,张英杰、林贺飞与包建华关系匪浅,2017年至2019年,包建华所控制的富祥药业曾与深圳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物明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张英杰,而林贺飞也曾与富祥药业筹划收购股权。

从认缴情况来看,三人共持有飞宇科技15%股权,而对飞宇科技了解最多的包建华却持股最少,仅成为持股4%的股东,距离被认定为关联方仅差1%。在业内人士看来,包建华此次入股4%,可能存在避免被认定为关联方的情形,一旦台州富祥和包建华被认定为关联方,飞宇科技的关联交易金额可能会大幅增加。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关联交易一方面利于实现双方通过协商利益双赢,但另一方面交易双方的利益输送难以杜绝和防范。”

对于包建华、张英杰、林贺飞的入股,《华夏时报》记者向飞宇科技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应。

全公司两年未缴住房公积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包建华方的“支持”下,飞宇科技近年来的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飞宇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8亿元、3.93亿元、4.56亿元、1.1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60.45万元、3457.14万元、5211.69万元、1606.66万元。

2020年、2021年,飞宇科技两次实施分红派现,合计派现5187.5万元。不过公司有钱分红,却在报告期内连续两年未给全体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招股书显示,2019、2020年,飞宇科技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0,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初,公司及其员工均对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理解不到位,且在上市中介机构入场辅导之前公司规范意识不足;部分员工或因在户籍地已有自有住房,或因短期内无购房计划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强;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系由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个人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当月实际到手收入将减少。员工为取得更多的即期收入,主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未缴纳公积金是否一定会影响到IPO,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例子,但这样一个拟上市企业,长期全员未缴纳公积金,至少证明飞宇科技企业管理制度上还不够完善。”

事实上,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银行转贷、与关联方或第三方进行拆借、通过个人账户代收款项和票据找零等治理问题。具体来看,公司存在通过关联方及第三方周转银行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形,其中2018年取得贷款并于2019年还款的金额为1500万元,2019年取得贷款并于2019年、2020年还款的金额为2250万元,所涉贷款金额合计3750万元。2019年和2020年,公司向关联方拆入金额合计为456.51万元、拆出金额合计为1790.04万元。

2019年、2020年,公司存在少量通过实际控制人吴玉飞的个人账户代收公司拆借回款、利息及供应商返利的情况,合计代收650.76万元、27.10万元。目前,上述情况公司均已整改。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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