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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拟对外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新湖集团与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称“衢州方”)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本次拟转让不超过8.6亿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衢州方将在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后全力协助公司进一步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全面深化合作,推进公司转型。如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关键词: 新湖中宝 控股股东 新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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