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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晚间,金安国纪回复关注函称,公司前期公告拟购置标的房产主要用于产品推广、客户接待、业务洽谈等综合办公业务,实际仅用于商务接待业务,此前表述不严谨,给广大投资者带来误解。
11月24日、26日,上海证券报相继刊发相关报道,金安国纪拟购置标的房产被称为“上海顶级别墅”,却未在公告中写明房产类型,物业方明确称仅限个人住宅使用。
11月25日,深交所向金安国纪下发关注函,要求其结合标的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以及购房合同载明的房屋性质、规划用途等,说明标的房产性质及用途是否与公司前期披露内容一致。
金安国纪11月7日公告称,拟以子公司国纪电子名义,购买位于上海闵行区金丰路588弄2区75号的标的房产,建筑面积442.95平方米,总价7554.96万元,以此适应业务拓展和发展需要,主要用于产品推广、客户接待、业务洽谈等综合办公业务。
而金安国纪此次回复关注函称,标的房产实际仅用于商务接待业务,此前表述不严谨,给广大投资者带来误解。同时记者注意到,金安国纪回复关注函时提及,购置标的房产是基于重要客户来访越来越多,但随后又称接待客户不频繁。
需要注意的是,金安国纪的信息披露问题似乎不止于此。上海证券报此前报道提及,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分析,金安国纪在11月7日公告中,仅披露了标的房产地址,并未披露房产使用性质,也未进行风险揭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键词: 金安国纪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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