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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观速讯丨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配额分配征求意见 发放规模逐步减少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金融 > 正文  2022-11-05 15:2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即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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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就《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分配方案》规定,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的周期仍为2年,控排企业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在配额方面,根据《分配方案》,发电设施供电(热)基准值下降,对应的是相应机组配额发放的减少。

第二个履约周期仍为两年

《分配方案》结合第一个履约周期工作实践,考虑各地开展碳排放数据核查、配额预分配、配额调整以及配额最终核定工作的实际需要,给重点排放单位完成配额清缴履约预留充足时间,2021、2022年分别按年度履约,但两年的履约截止日期相同,各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事实上第二履约期相当于仍为两年期。”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理事张建红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一履约周期的设定合理。

在张建红看来,全国碳市场相关政策在逐步完善中,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也在进一步规范,延续第一个履约周期两年时间的做法,有利于国家气候政策保持连贯性,可为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特别是老旧机组的升级改造等工作提供参照标准和改造时间,也可为政策制定者争取到了完善碳市场制度的时间。

“两年履约期,还可以给重点控排单位完成配额履约预留充足的时间,还可以弥补单独一年由于产量或发电量变化造成的影响。”张建红说。

不过,两年履约期的设计也可能会存在弊端。在张建红看俩,弊端之一即是大多数时候市场活跃度不高。

今年9月份,全国碳市场日均成交量为今年历史新低,仅有514.76吨,10月份尽管活跃度较9月份显著提升,但从2022年度整体来看,10月日均成交量并不大。因此,全国碳市场的流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配额发放规模将逐年降低

《分配方案》继续实行配额免费分配,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基础的配额分配机制,按不同机组类别设定相应的碳排放基准值。

中创碳投报告指出,相对于第一个履约期,《分配方案》调整了各类机组基准值,燃煤机组基准值大幅下调,并且对2021年及2022年的基准值分别进行设置,2022年基准值相比2021年小幅下降。

相比于第一履约期的基准值,2021年300MW等级以上、300MW等级以下常规燃煤机组以及非常规燃煤机组供电基准值分别下调6.5%、10.4%、18.4%,燃气机组供电基准值保持不变;2022年三类机组供电基准值分别下调7.0%、10.8%、18.8%,燃气机组供电基准值下调0.5%。

发电设施供电(热)基准值的下降,对应的是相应机组配额发放规模的减少。生态环境部表示,《分配方案》中配额分配基准值较2019—2020年的下降幅度,与相应的发电行业碳排放强度核算结果下降幅度吻合,反映了发电行业碳排放相关参数实测率大幅提高的实际情况,体现了积极稳妥推进发电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导向。

经中创碳投初步计算,2021年、2022年全国碳市场发电配额缺口分别约为4000万吨和3000万吨左右。假设第一履约期的过剩配额如果能等量结转,第二履约期的实际配额应该是充足的。当然,市场中能释放的配额量还取决于部分配额盈余企业是否会如第一履约期一样存在惜售心理。

《分配方案》提到,2019-2020年度的剩余配额,其在后续履约期进行跨期结转结转的相关规定将另行发布。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此前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比如健全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特别要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同时要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功能,在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关键词: 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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