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交易商协会8日在官网公告称,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重要子公司经营权被委托管理、丧失重要子公司控制权事项,且补充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完整。二是未在银行间市场同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丧失重要子公司控制权事项。三是未及时告知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相关事项。
交易商协会决定对钦州临海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总经济师兼财务部经理陆繁伟予以诫勉谈话。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关键词: 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 通报批评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