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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文:ST东洋: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金融 > 正文  2022-09-05 22:33:32 来源:界面新闻


(资料图)

ST东洋9月5日公告,9月5日,公司收到莱山区法院送达的《通知书》,9月2日,公司收到莱山区法院送达的《决定书》,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8月8日,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8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申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移交管辖的批复》,同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预重整一案交莱山区法院审理。莱山区法院预指定临时管理人后,即可开展预重整工作。莱山区法院预指定工作组为临时管理人,预指定临时管理人之后即开始对公司的预重整工作。

同日,公司还公告,公司债权人应至2022年10月8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虽然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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