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操作指南》显示,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将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 上述操作指南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关键词: 保障性租赁
质检
资讯
每日快报!金茂服务发布2022年半年报业绩...
焦点快报!抓住时间窗口扩大有效投资
当前通讯!北京银行提示个人医保存折客...
世界短讯!广电总局发布分析报告:短视...
推荐
月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