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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8月16日收上交所问询函,公司前期于6月2日公告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不足三个月即终止前述合作,同时再度披露签署大额投资框架协议。公告显示,相关投资协议均无强制约束性。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投资框架协议终止的原因,并结合前期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及内部决策过程情况,说明前期投资决策是否审慎,董监高履职是否勤勉尽责;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大额投资框架协议、销售合同进展情况,是否可能存在不及预期或终止风险;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夸大项目规模误导投资者,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无约束性大额投资框架协议迎合市场热点,配合炒作股价的情形。
公司披露多份关于TOPCON光伏电池项目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但也称当前并未从事光伏电池业务,亦无相关研发人才团队和生产技术储备。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自首次披露有关框架协议至今,公司对光伏电池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投资金额及投资类别;在当前缺乏生产技术储备、人才团队尚在筹建阶段的情况下,频繁披露拟开展大额投资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0.69亿元、净资产仅9.36亿元,显著低于公司前期披露投资框架合同规模,项目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情况,定量评估相关项目后续投建所需的资金及投建时间表,公司拟采取的可行的应对措施;按照公司现有资金安排计划,短期内是否可能出现资金缺口较大、导致有关项目无法实际推进或进展不及预期的情况,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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