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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公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经开”)作为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17徐州经开GN001”等5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合规披露,涉及金额共计13.4亿元。其中,“20徐州经开MTN001”有约2亿元用于投资设立下属公司,“17徐州经开GN001”有2.75亿元未按约定用于偿还绿色项目贷款。二是2017-2021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以后披露的《2017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公告中,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三是未按期披露“17徐州经开GN001”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绿色项目进展情况,但存在一定减轻情节。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徐州经开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孙军予以通报批评;对现任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财务负责人肖铁军予以通报批评。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关键词: 融资工具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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